债转股的操作流程一般如下:
内部债转股
达成合意:债权人股东与公司就债转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确定债转股方式:可选择增加注册资本,将债权转为股权后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也可将原来认缴未缴的注册资本,用债权实缴;还可以通过转让股权后,将债权变为股权。
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债转股的具体情况,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股权合同》等文书,明确债转股的条件、比例、方式等。
达成新《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进行债转股的,需召开股东会表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债转股的,则需通知其他股东。
评估验资:对债权进行专业评估作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以确定债权的价值。
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债转股的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内容。
制作和修改相关文件:制作和修改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会计凭证等,确保记载准确完整。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债转股的情况进行公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新增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信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