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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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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2:49:59

戚领

戚领 律师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律师补充: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规定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引用法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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