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贷款人去世,剩下的房贷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贷款人离世后,剩下的房贷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是否有继承人继承房产以及继承人是否愿意承担还款责任。
1、有继承人且继承房产。如果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有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银行会将贷款人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
3、若无继承人,房产证已办理,银行将拍卖房产以偿还贷款。若房产证未办理,通常由开发商完成还款。
律师补充: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