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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遭无理解雇?劳动者必知的3大维权铁律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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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1 14:46:54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被随意辞退、拒发工资等现象屡见不鲜。本文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为劳动者解析如何高效维权。

  一、立即确认劳动关系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若单位未签合同且试用期超1个月(法律上限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可主张双倍工资(参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023年广州某案例中,劳动者凭工资流水及工牌记录,获赔未签合同期间2倍工资差额。

  二、解雇合法性审查重点

  1.举证倒置:单位需证明解雇理由合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如“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提供入职时明示的考核标准。

  2.程序要件:试用期解雇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否则可主张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三、工资追讨特别程序

  1.即时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法定时效为2年。

  2.仲裁技巧:若单位拖延支付,可主张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北京朝阳区2022年数据显示,72%的试用期欠薪案件通过仲裁快速结清。

  律师行动指南:被口头辞退时,立即通过工作群、打卡记录固定在职证据。争议金额超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时,可直接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留存单位规章制度文本,可私信获取针对性取证方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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