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店铺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需结合以下规则确定:
一、协议管辖优先
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则优先按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若约定“由店铺所在地法院管辖”,则应以该约定为准。
二、法定管辖规则
若未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无效,则按以下顺序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法院
即原店主(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若被告是法人或组织,则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注册地。
2.合同履行地法院
合同履行地通常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合同有明确约定: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约定“店铺交付地为履行地”)。
-合同无约定:
-涉及不动产(如店铺):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店铺所在地)为履行地。
-涉及款项支付:以接收货币一方(通常是原店主)所在地为履行地。
三、特殊情形下的管辖
-多手转让纠纷:若店铺多次转让,后续受让人可能需对前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选择任一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消费者权益纠纷:若涉及消费者预付卡退款等,可能适用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但需具体案情分析。
四、起诉建议
1.优先选择店铺所在地法院:因店铺作为不动产,其所在地法院通常更便于调查取证和执行。
2.备齐证据:包括转让合同、付款凭证、店铺交接记录等,以证明合同履行地与争议事实的关联性。
3.审查合同条款:若合同存在管辖条款,需确认其有效性,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管辖异议。
总结
店铺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原店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店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建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证据分布、执行便利性)选择更有利的管辖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