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具体步骤
伤情鉴定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报案和受理:在发生伤害事件后,受害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受理案件并进行调查。
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如果需要鉴定受害人的伤情,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选择鉴定机构:受害人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指定,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也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提交鉴定材料:受害人需要提交相关的医疗记录、病历、X光片、CT扫描结果等材料,以便鉴定人员能够准确评估伤情。
进行伤情鉴定:法医鉴定人员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提供的医疗材料,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国家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会以书面形式出具。
领取鉴定结论:伤情鉴定完成后,受害人可以领取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对受害人不利,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但相关鉴定费用可能需要由申请人承担。
后续处理: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受害人可以与对方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以追求相应的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