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是许多家庭的重大支出,但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往往被忽视。结合实务经验,总结三大核心问题,助您避开“钱房两空”的陷阱。
一、房屋产权不清:付款后才发现“卖家不是房主”
部分购房者因轻信中介或未核查产调,遭遇“一房二卖”或“无权代理”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若房屋存在查封、抵押或共有人未签字等情况,合同可能无效。2023年南京一起案件中,买方李某支付100万元首付后,发现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卖家涉嫌诈骗被刑拘,李某耗时两年才追回部分款项。建议:签约前务必查验房产证原件、产调信息(可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并要求所有共有人当面签字。
二、户口逾期未迁:学区房变成“空头支票”
许多购房者为子女入学购买学区房,但若卖家户口未迁出,可能影响入学资格。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原户主拒不迁出时,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迁移。上海王某购房后因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导致孩子无法入学,法院虽判决卖家支付违约金10万元,但户口问题至今未解决。法律依据:双方可约定高额逾期迁户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但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迁户时间及违约责任。
三、装修“偷梁换柱”:交房时家具家电被调包
二手房买卖中,若合同未明确装修品牌、家具型号,交房时易引发纠纷。杭州张某购买精装房时,合同仅注明“包含家具家电”,收房时发现原价值20万元的红木家具被替换为普通板材,法院以“约定不明”为由驳回索赔请求。建议: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在合同中逐项列明装修材料品牌、家具型号并拍照留存,或约定“现状交付”以现状照片为附件。
法律是交易安全的“最后防线”
二手房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一旦踩坑可能损失惨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据是维权核心,务必保留合同、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若遇卖家违约,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调解:通过中介或律师发函要求履约
财产保全:起诉前申请查封涉案房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追究刑责:若卖家涉嫌合同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