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是指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旨在通过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限制高消费的具体内容:
1.限制高消费的启动条件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限制消费措施可以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决定,或由法院依职权决定。
2.限制高消费的具体行为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不得进行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