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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债权人可否起诉股东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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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1:15:59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利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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