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彩礼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既加重家庭经济负担,亦扭曲婚姻本质。现行法律通过民事、行政双重路径规制高额彩礼,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解析治理规则与应对策略。
一、彩礼的法律定性
赠与的附条件性
彩礼通常视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若未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时间过短,收受方需返还。例如,男方支付50万元彩礼后双方未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需区分自愿赠与与强制索要。若女方家庭以“不付彩礼不结婚”胁迫,可能被认定违法。
二、高额彩礼的治理路径
行政规制措施
基层政府可将彩礼限额纳入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条),山东、河南等地已试点“彩礼不超过5万元”指导标准;
对索要天价彩礼且拒不返还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予以训诫或罚款。
司法裁判规则
返还范围:双方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支持返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
扣除合理支出:共同生活期间用于婚礼、日常消费的支出可酌情扣除,如江西某案中,法院将20万元彩礼中的8万元用于婚宴部分排除返还;
过错考量:若女方怀孕或遭受家庭暴力,可减少返还比例。
三、实务风险防范建议
给付方
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彩礼金额及用途,注明收款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
避免现金交付,优先采用银行转账并备注“彩礼”;
婚前共同生活超过一年的,及时补办结婚登记。
收受方
将彩礼用于购置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登记为共有份额;
留存共同生活开支证据(租房合同、共同旅游消费记录);
遭遇家庭暴力时及时报警,作为抗辩减少返还比例的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