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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传播不雅视频所涉的法律责任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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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0:38:16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一、民事侵权责任

  1.侵犯隐私权与肖像权

  未经A同意录制并传播其不雅视频,已构成对A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若A因此遭受精神损害或名誉损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录制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2.连带责任风险

  虽然视频是由B传给C,但作为视频的录制者和初始传播者(发送给B),若C的传播行为与制作者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录制者明知B可能传播却未制止),可能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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