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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悬赏后有人拾得遗失物,可以拒绝向拾得者支付悬赏金吗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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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1:36:57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在微信朋友圈、小区里看到“重金悬赏”的寻人启事、寻物启事等,这就是典型的悬赏广告。

  网友咨询:

  发布悬赏后有人拾得遗失物,可以拒绝向拾得者支付悬赏金吗?

  律师解答:

  发布悬赏后不能拒绝向拾得者支付悬赏金‌。

  悬赏广告的发布意味着,一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中指定的行为,发布人就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应遵循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悬赏人以广而告之的方式发布了悬赏信息,并作出了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完成了广告指定的内容就可以要求悬赏人支付报酬。若拾得者行为未完全符合公告要求(如未按指定方式归还),可能影响报酬主张‌。

  悬赏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支付报酬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悬赏人不履行义务的,完成广告行为的人不能行使留置权,只能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也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悬赏广告后及时行权,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律师补充: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遇到索要非合理报酬的拾得人,权利人可要求其立即归还遗失物,如拾得人非法侵占遗失物的,权利人无需支付其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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