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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普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防网络暴力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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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3:49:09

蔡志洪

蔡志洪 律师

广东纬国律师事务所

  每日普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防网络暴力

  案例:

  近日,某明星因个人生活问题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在网络上对其发表侮辱性、诽谤性言论,甚至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给该明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最终,相关网友因涉嫌侮辱罪、诽谤罪被警方依法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律师说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发表言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网络暴力行为不仅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还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常见的网络暴力行为:

  在网络上发表侮辱性、诽谤性言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恶意P图、制作表情包,丑化他人形象;

  人肉搜索,公开他人隐私信息;

  组织、煽动他人对特定人群进行网络暴力。

  如何防范网络暴力:

  文明上网,理性表达,不发表不当言论;

  不参与、不传播网络暴力信息;

  遭遇网络暴力时,及时保存证据,依法维权;

  平台加强监管,及时处理网络暴力信息。

  结语:

  网络文明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远离网络暴力,共创和谐美好的网络环境!

  每日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温馨提示:

  如果您遭遇网络暴力,请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