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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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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0:29:46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清算是企业解散的法律后果,是对解散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偿还债务,如果有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想让投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这种要求也是应当的。

  企业解散是相对于企业成立而言的。企业解散,表明其作为经济实体的资格消灭。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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