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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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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10:42:34

许议文

许议文 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答: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存在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特殊情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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