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的承担者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如果最终鉴定结果对其有利,该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鉴定费;若鉴定结果对其不利,则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自行承担。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律规定鉴定费的承担方有所不同。例如,在医疗纠纷案件中,通常由医疗机构承担鉴定费。
不同情况下的鉴定费承担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由双方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支付;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再次申请鉴定人缴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
一般由申请鉴定一方支付;
若原告提起诉讼,且鉴定结果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可以主张被告承担鉴定费,法院会结合事故责任等原因综合判断支持比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