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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约定利息是否还应当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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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14:27:51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借款未约定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债务人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5、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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