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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公司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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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1:03:08

戚领

戚领 律师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驾驶公司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事故责任不在公司车辆一方,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如果驾驶员是在为公司办事、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事故,那么责任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的车辆是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那么责任可能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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