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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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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53:10

陈柏有

陈柏有 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行政行为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明显违法情形。例如,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却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严重的违法,该处罚行为可认定无效。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职权。若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根本不具备执法资格,或者严重超出其法定权限范围作出行政行为,此行为无效。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去干预本应由环保部门负责的环境执法事项。

  3.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例如行政机关要求企业实施某种会触犯刑法的生产行为,这样的行政行为自然无效。

  4.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要求相对人完成一件在客观上根本无法做到的事项,该行政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相对人可随时主张其无效。

引用法条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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