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

832浏览

2024-11-07 13:34:05

孙增

孙增 律师

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即妇女自主决定自己的合法性行为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责任形式为故意,强奸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行为必须是具有奸淫目的的行为,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除此以外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都不能被强奸罪吸收,而应当另外定罪并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果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引用法条

刑法236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