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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能否同时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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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10:29:43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为其未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则不能再向单位主张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依照本法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对工伤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合同是否要支付要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未做规定,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了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经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工伤职工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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