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这意味着虽然少数民族群体在计划生育政策上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或特殊考量,如在某些地区允许生育更多的子女,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完全不实行计划生育。
例如,一些省份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二孩;在特定条件下,如属于人口较少民族、边境地区的农牧民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部分少数民族家庭可能被允许生育更多子女。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控制人口增长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少数民族的社会文化特点和人口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群体同样需遵循计划生育原则,但实施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可以根据地方立法有所差异,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与包容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