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述到底能不能作为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
湖南的一个大哥在某安投保了一份保额30万的重疾险,在投保第二年的时候,这个大哥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就问他有什么症状,他说9个月之前感觉脖子上有有点肿,也没有跟医生说他购买了商业险,于是这个医生就非常耿直的给他记下来了,说患者自述发现甲状9腺肿物9个月。最后这个大哥确诊了甲状腺癌,也进行了切除手术,出院以后就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调查了之后就说,你这个9个月之前就发现有肿物,是在你投保之前呀,那你这是未如实告知,我们要拒赔,也下发了拒赔通知书。
然后这个大哥就找到我们,我们首先就核实这个发现肿物是不是事实,这个大哥就说其实是3个月之前发现的,为了让医生重视病情,才说的9个月,而且他也拿出了投保之前的一份体检报告,上面记录确实是甲状腺未及肿大,后来我们起诉的时候就主张这个患者自述只是口误,而且保险公司除了这个患者自述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可以进行佐证,所以拒赔是不合理的,最后法院也全额支持了30万的保险金。所以大家以后自述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如果拿不准就跟医生说你购买了商业险,让医生给你把握一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