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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保证⽅式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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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11:59:45

牛永翔

牛永翔 律师

安徽德延律师事务所

  基本要求:

  1. 保证合同应当采⽤书⾯形式。

  2. 保证合同应写明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履⾏债务的期限,保证的⽅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3. 保证合同应写明保证⽅式为⼀般保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原则上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从审判到执行程序可谓长路漫漫,给债权人向保证人实现债权造成了巨大障碍。因此,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保证一直被债权人所喜,以至于实践中几乎见不到几单一般保证。

  在《民法典》出台前,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将这一规定修改为按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险提示:

  1. 主债权债务合同⽆效的,保证合同⽆效。

  2. 保证合同(条款)中对于保证⽅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 当事⼈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履⾏债务时,由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按照⼀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