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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过错方的财产分割?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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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5:04:01

吴磊

吴磊 律师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一定会受到惩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如果存在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然而,如果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约定,那么应该按照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此外,如果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在实际操作中,财产分割的决策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此,在离婚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具体的分割方式还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