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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的量刑标准和类型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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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15:59:04

陈良洲

陈良洲 律师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

  破坏军婚罪的量刑标准和类型

  一、破坏军婚罪的量刑标准

  破坏军婚罪,是指行为人在明知行为相对人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同居或结婚,从而构成的犯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以强奸罪论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军婚罪的类型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奸罪】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