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必须要在试用期届满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解除决定并告知员工。一旦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再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难以获得司法机构的支持,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1995年01月19日)中明确:
四川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川劳仲<1994>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同意你厅第一种意见,即: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