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时救治并垫付相关费用。
2.对于职工受伤情形属明确“三工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事故)且在成都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预结算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划重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切记!!!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