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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将房屋赠予未成年孙子,后想要回,可以吗?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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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10:43:11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2019年,张某、陈某夫妻与儿子张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0元的价格将夫妻二人的房屋过户到孙子张云名下,房屋还由张某夫妻居住。


    两年后,陈某患病,与张林发生争执。


    陈某去世后,张某将张云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恢复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张某能否达到目的?


    达不到!


    1、张某夫妻与张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基于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不管双方之间属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还是赠予法律关系,当事人都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即便名为买卖,实为赠予,法律也不会主动干预。


    3、价值巨大的房屋以10元的价格出售,认定双方之间属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不合理,应认定为赠予。


    4、房屋已过户到张云名下,不动产赠予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予人无权撤销赠予了。


    5、张某称将房屋登记在张云名下是为了孙子上学办理的手续,非无常赠予,但无证据证明。


    所以,本案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张云所有。


    张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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