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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员工应付什么责任?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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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16:10:41

戚领

戚领 律师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员工过错辞退不要赔偿,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公司有书面的证据证明,则公司是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当代的社会,无缘无故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之下就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新闻单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过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说是经济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