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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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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0:28:06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工伤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通常为一年。该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以工伤等级鉴定结论送达之日作为起算点。例如,劳动者收到鉴定结果后,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需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仲裁时效可能会中断或中止:

  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例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发送主张工伤赔偿的函件,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均可导致时效中断。

  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或其他正当理由(如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治疗、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需注意,若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建议劳动者在收到工伤等级鉴定结果后,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并在时效内申请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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