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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遭遇家暴,请不要隐忍,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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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17:18:03

朱峰

朱峰 律师

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帕某与买某自由恋爱,2009年登记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结婚初期感情尚可,后因性格不合,缺乏感情沟通和交流,常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消耗彼此情感。2022年7月,买某外出喝酒后,对帕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导致帕某脸部、颈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十九天,在开庭之日仍未完全恢复。同时,买某的殴打行为给帕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影响其工作和生活。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帕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其抚养;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在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出现家庭矛盾未积极面对、沟通解决,致使矛盾不断升级。且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和法院的开庭传票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无书面答辩意见提交法院,从中反映出被告对婚姻、对家庭、对子女不负责任的态度,故判决双方离婚。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因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照顾,稳定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故判令孩子由原告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