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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解除需要哪些法定程序?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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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0:33:34

庞立伟

庞立伟 律师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担保合同的解除需根据不同情形,遵循相应法定程序,主要包括确认解除事由、选择解除路径、办理后续手续等步骤。具体如下:

  确认解除事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需先确认是否存在法定解除事由,满足其一即可启动解除流程。如主合同无效、保证期间已过、主合同被擅自变更且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务人已还清全部债务、债权人欺诈/胁迫/串通骗保、债权人放弃其他担保或怠于行使担保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等。

  选择解除路径:若债权人配合,可选择协商解除,与债权人、债务人三方协商,签订书面《担保责任解除协议》,明确原担保合同编号、解除理由、免责时间等内容。若有抵押/质押,需到登记机关办注销登记,并索要债权人出具的《担保责任解除确认书》。若债权人不配合,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准备好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核心证据、原担保合同等材料,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申请,庭审中强调法定解除理由,胜诉后以判决书或裁决书作为解除依据。

  办理后续手续:若资产被冻结,带生效文书到法院办理解冻手续。若存在抵押或质押,需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若担保责任解除影响个人征信,可携带生效文书或解除确认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通过官网提交“担保责任结清”申请,要求删除相关记录。同时,将解除协议、判决书、注销证明等所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妥善保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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