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要点
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
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义务,适用于合同仍有履行可能且继续履行对对方有利的情形(如交付特定货物、完成特定服务)。
采取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重作等,旨在弥补履行瑕疵,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赔偿损失:以金钱赔偿方式补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损失赔偿范围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
归责原则我国《民法典》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方一般需承担责任,除非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对方过错等)。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改变归责原则,但需符合法律关于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
与具体合同条款的关系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如违约金、定金等),优先适用合同约定;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依据本条主张法定违约责任。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只要存在违约行为,非违约方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