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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瞒着我给第三者的两个孩子落户他名下

2024-11-25 02:18:48

律师解答3条

闫建秋

河北省 石家庄

留存证据,结合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解决方案。

解答于 2024-11-25 11:42:20

何火日

广东省 广州

请您说一下所问问题的具体情况,方便给您解答。

解答于 2024-11-25 10:20:12

牛永翔

安徽省 合肥

您好,为了提供精准的法律解答,请详细述说你的困惑和需求

解答于 2024-11-25 02:23:28

热门法律问答

王瑞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5-11-24 21:23:24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加名即赠与婚后完成房产加名登记,视为出资方对配偶的无偿赠与,房产性质从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加名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加名不代表赠与”或“仅赠与特定份额”,否则加名行为生效后,房产默认归夫妻双方共有。 分割原则虽然房产变为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并非简单平均分割。法院会综合以下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出资贡献: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但无共同还贷,出资方通常会分得较高份额(约60%-80%);若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法院会扣除婚前首付部分,按共同还贷金额、房产增值等确定分割比例。 婚姻存续时间:加名后婚姻存续时间短(如1-2年),法院可能认定另一方贡献较小,给予较小份额(如10%-30%);婚姻存续时间长(如十几年),分割可能性更接近平均。 对家庭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和非经济贡献(如照顾家庭、抚养子女等),法院会综合考量。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子女由女方抚养,或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法院可能对女方或无过错方适当倾斜。 特殊情况 若房产由父母出资购买,需明确父母出资性质。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加名,默认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有书面证据证明仅赠与子女一方。 若双方签订书面《夫妻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份额、分割方式等,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按协议执行。 建议:若涉及房产加名,建议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份额和分割方式,并保留购房出资、还贷等证据,以避免未来纠纷。

王瑞等 13 位律师已回复

郭广吉 律师

北京市 北京

解答于 2025-11-24 12:16:16

弃养,不是法律概念,法律叫做遗弃。 女方生孩子一个月后就回娘家不管小孩子,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遗弃,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细致分析。 遗弃的定义与法律规定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情节恶劣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的构成要件 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在此事件中,女子作为孩子的母亲,显然负有抚养义务。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若女子明知自己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却选择回娘家不管孩子,则符合主观故意的要件。 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在此事件中,受害者为年幼的孩子,其平等权利受到侵害。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若女子长时间不管孩子,导致孩子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或被迫沿街乞讨等,则构成情节恶劣。 具体情境分析 若女子只是短暂回娘家,并未长时间不管孩子,且在此期间有安排他人照顾孩子,则不构成遗弃。 若女子回娘家后,长时间不管孩子,未履行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如孩子因无人照顾而生活困难、健康受损等,则女子可能构成遗弃罪。 综上所述,女子生孩子一个月后回娘家不管小孩子,是否构成遗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女子长时间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情节恶劣,则可能构成遗弃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郭广吉等 24 位律师已回复

许丽晖 律师

辽宁省 沈阳

解答于 2025-11-23 17:31:26

1. 关于新房产的性质:是您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关键点:您丈夫“放弃”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被理解为赠与。即,他将自己在原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套房子)中的份额,以及用该份额的售房款购买新房产的相应权利,赠与给了您个人。 · 结论:如果该赠与行为是明确、真实的,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将新房产登记为您“单独所有”,那么这套新房产在法律上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您丈夫的子女在您丈夫在世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2. 关于未来继承的问题:您丈夫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 关键点:继承的发生以被继承人(您丈夫)死亡为前提。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 结论:由于新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它不属于您丈夫的遗产。因此,在您丈夫去世后,他的子女无权要求继承该房产。该房产的完整所有权属于您,未来将由您的合法继承人(如您的子女、父母等)继承。 结论与行动建议 结论:综合来看,只要您丈夫的“放弃”行为是真实有效的,且新房产已登记为您“单独所有”,那么该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您丈夫的子女在当前无权分割,在未来您丈夫去世后也无权继承该房产。 行动建议: 1. 巩固证据:务必妥善保管好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权利人为您个人,且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这是证明房产性质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2. 书面协议(如有必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与您丈夫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其将原房产中的份额赠与给您个人,用于购买新房产并登记在您个人名下。这份协议可以作为补充证据,进一步强化赠与的效力。 3. 专业咨询:鉴于家庭财产规划的复杂性,特别是涉及再婚家庭和未来继承问题,建议您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新旧房产的权属证明、购房合同等)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获取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可考虑通过订立遗嘱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您个人财产的归属。 风险提示:您需要关注的核心是证明“赠与”的成立。如果未来发生争议,您丈夫的子女可能会主张该“放弃”行为并非其父亲真实意思表示,或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确保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许丽晖等 8 位律师已回复

张海龙 律师

河北省 石家庄

解答于 2025-11-22 08:0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财产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法定共同财产范围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工作、兼职或劳务活动获得的收入,无论由哪一方取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店铺的收入,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产生的收益。即使一方单独经营,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益,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获得的稿费、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司法解释,以下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特殊情况的认定 婚前财产的婚后转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在婚后未发生投资、经营等行为,仅因市场自然增值的,增值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婚前财产在婚后用于投资、经营等产生收益,则收益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夫妻分居期间,只要婚姻关系存续,一方取得的符合上述共同财产范围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约定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需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张海龙等 22 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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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动态

王瑞
13小时前

如果遇到驾校报名后联系不上人的情况,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维权: 收集证据 保存缴费凭证(如收据、转账记录)、报名合同(若有)、与驾校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聊天、短信等)。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尝试联系驾校 尝试通过多种方式联系驾校,如前往驾校查看是否仍在经营。若发现驾校已关门或人去楼空,可拍照留存现场情况。 向相关部门投诉 向驾校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可拨打12315或通过当地交通部门官网提交投诉。 若驾校存在欺诈或卷款跑路嫌疑,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资金去向不明的情况。 考虑法律途径 若投诉无果,可向驾校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需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服务进度酌定退费金额。 若涉及人数较多,可考虑集体诉讼,降低维权成本。 注意事项: 保留好所有与报名相关的材料,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 若驾校已倒闭,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服务进度(如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确定退费金额,未使用的培训费用应退还。 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王瑞
14小时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的私人外债在丈夫死后是否需要妻子偿还,需根据债务性质和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关键要点: 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家庭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例如,丈夫为家庭经营生意借款,收益用于家庭生活,或妻子事后认可该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偿还。 丈夫个人债务若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如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或明确未用于家庭生活的个人借款),妻子一般无需偿还。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继承遗产:若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丈夫的个人债务。例如,妻子继承遗产30万元,丈夫个人债务100万元,妻子仅需偿还30万元,剩余70万元无需偿还。 自愿偿还:妻子自愿偿还丈夫的个人债务,法律不禁止,但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的可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建议:若涉及债务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具体证据(如借款用途、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等)判断债务性质,并依法处理。

庞立伟
15小时前

房子即使没人住,通常也需要缴纳物业费,具体金额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当地规定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按合同全额缴纳 多数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会约定“业主不得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如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安保、绿化维护、设施检修等)是针对整个小区的,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停止,业主仍需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缴纳。 2. 部分地区支持适当减免 少数地方出台了针对空置房的物业费减免政策(如规定空置达到一定期限,可按70%-90%缴纳),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业主需提前向物业公司书面报备房屋空置状态,且空置期间无实际使用等)。具体减免比例和条件需参考当地住建部门或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3. 特殊约定优先 若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的缴费标准(如约定空置期间按半价缴纳),则按约定执行。 总之,房屋空置不能成为完全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具体缴费金额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当地政策。建议业主在房屋空置时,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确认是否需要报备及具体缴费标准,避免因逾期缴费产生违约金。

庞立伟
18小时前

这种行为大概率违法,主要涉嫌侵犯你老公的肖像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除非是新闻报道等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否则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都不能公开他人肖像。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在快手上发你老公的相片,显然没获得授权,已经构成了肖像权侵权。 要是发的相片涉及你老公的私人生活场景(比如家里的照片),还可能同时侵犯隐私权;若存在丑化、污损照片,或配了侮辱性文字等情况,还会额外侵犯名誉权。你们可要求对方立刻删除照片、公开赔礼道歉,若造成了精神损失或其他损失,还能索要赔偿。若对方拒不配合,可留存发布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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