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若不希望儿媳妇继承遗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立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因此,老人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的继承人,从而排除儿媳妇的继承权。
二、利用法定继承规则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儿媳妇并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只要老人的子女(即儿媳妇的配偶)在世,儿媳妇就无法直接继承老人的遗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她将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避免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即使儿媳妇尽了赡养义务,也不得继承遗产。
综上所述,要确保儿媳妇不继承遗产,最有效的方法是老人在生前立下明确排除儿媳妇继承权的遗嘱。同时,也可以利用法定继承规则,确保遗产按照老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