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或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检查公司财务监事有权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合规,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股东知情权。
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可提出解任建议。
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及时止损。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时,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保障公司治理的连续性。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监事会可就公司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董事问责等)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参与公司决策。
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若董事、高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在公司怠于追究时,可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可通过章程赋予监事会其他特定职权,如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权等。
此外,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并在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