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一、关于转账的证明力问题,若只单纯的提出转账,则证明力偏弱,证据链不完善,不能作为出轨的依据,但在实务中依靠于法官的价值判断 二、关于能否调查银行的流水和开房记录,若已成功申请到法院的调查令,则是可以进行调查 三、关于是否能撤销赠予,可以。一、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共同财产系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关系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依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同时应尊重社会公德。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予有违社会公德,因而这种赠予行为无效。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解答于 2023-05-30 16: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