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没有在借款合同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还款,可否认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构成预期违约?债权人在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债务人承担全部付款义务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答:债务人没有在借款合同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还款,未履行还款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认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构成预期违约,因此,债权人在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债务人承担全部还款义务的主张,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2、债务人主张实际借款数额与借据所记载数额不符,债权人不予认可,债务人的主张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吗?
答:债务人主张实际借款数额与借据所记载数额不符,并且债权人对此不予认可,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实,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3、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后,又向债权人赊货,然后就借款及所欠货款向债权人出具一枚欠条,欠条标明欠款总额及还款时间,以及逾期利息,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可否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向法院起诉?
答:可以。
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债权人可否申请法院去辖区公安局调取被告债务人户籍信息?
答:可以。
5、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债务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应承担哪些后果?答:被告债务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其行为是对原告债权人诉称事实及诉讼请求的答辩权利的放弃,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答:被告债务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其行为是对原告债权人诉称事实及诉讼请求的答辩权利的放弃,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