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强奸罪,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若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不论是否违背其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主体一般是男性,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强奸罪的判定依据。

一、怎么样会构成强奸罪
构成强奸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从犯罪主体来看,一般情况下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女性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1、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人必须具有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也就是说,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犯罪客体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也就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犯罪客观方面
这是判定强奸罪的关键。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如以杀害、揭发隐私相威胁等;“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如果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论该幼女是否同意,也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
二、构成强奸罪的暴力手段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暴力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暴力手段的目的在于压制妇女的反抗,使妇女不能反抗从而达到奸淫的目的。
1、对身体的强制暴力
常见的有殴打,犯罪人通过拳打脚等方式对妇女身体进行攻击,造成妇女身体疼痛、受伤,使其失去反抗能力。还有捆绑,用绳索、布条等将妇女的手脚捆绑起来,限制其行动自由,让妇女无法进行有效的反抗。
2、对精神的强制暴力
比如使用凶器威胁,犯罪人手持刀具、棍棒等凶器,让妇女产生恐惧心理,不敢反抗。还可能通过伤害妇女身边的人来威胁妇女,如以伤害妇女的孩子、家人相要挟,迫使妇女就范。
3、其他暴力形式
包括将妇女按倒在地、强行拖拽等行为,这些行为虽然看似简单,但同样能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的境地。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强奸罪的暴力手段,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足以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
三、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定构成强奸罪吗
一般情况下,与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这是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因为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性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理解。
1、特殊情况的考量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强调“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例如,双方是否是恋爱关系,性行为是否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偶尔发生,以及是否对幼女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等。
2、主观认知的影响
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则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对方是幼女和应当知道对方可能是幼女两种情况。
综上所述,构成强奸罪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要素和具体情形。除了上述讨论的内容外,还有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强奸罪的证据如何收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