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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的参与人员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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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7:45:35

倪明

倪明 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庭前会议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其他审判员也可以主持庭前会议,合议庭成员可一人也可多人参加。检察人员、辩护人必须参加庭前会议。2021年《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230条第2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公诉人、辩护人到场。”

 

    被告人可参加可不参加,但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实践中,但凡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都应积极与法院协商,尽量说服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以便庭审高效推进。确定被告人不参加的,辩护人应当就庭前会议需处理的事项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庭前会议中进行附带民事调解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到场。2021年《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230条第3款规定:“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的意见的,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参加庭前会议的被告人。”根据《庭前会议规程》第3条的规定,庭前会议由承办法官主持,其他合议庭成员也可以主持或者参加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可以指导法官助理主持庭前会议。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申请参加庭前会议或者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帮助。庭前会议进行附带民事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到场。

 

    参与庭前会议的检察人员,应当是未来出席法庭的公诉人或出庭检察人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94条第!款规定:“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前会议的,由出席法庭的公诉人参加。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实践中存在临时调换公诉人的情况,如庭前会议的公诉人不是起诉书上的公诉人,出庭的公诉人不同于庭前会议的公诉人,辩护人对此类情形皆可提出异议)如果不是起诉书上的公诉人,皆应向法院提交《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辩护人有权阅;如果没有指派文书,不能以公诉人身份出庭。

引用法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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