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家应该是温暖的港湾,是安全的避风港。然而,现实却常常残酷地打破这种美好想象,家庭暴力这一丑恶现象依然在一些家庭中存在。当遭遇家暴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报警,但有时会感觉报警似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其实,这往往是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而掌握正确的取证方法,不仅能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还能让受害者快速得到安全保障,比如让施暴者24小时滚出家门。本文将详细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家暴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即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意味着家暴不仅仅局限于身体上的暴力,精神上的折磨同样属于家暴范畴。
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第二十三条指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保护家暴受害人的重要法律武器。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其中“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就为让施暴者滚出家门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若情节较轻,依据本法可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比如,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若家暴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例如,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伤害程度不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家暴报警的作用及常见问题
1.报警的重要性
报警是遭遇家暴后非常重要的一步。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家暴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出警记录会记载报警时间、地点、出警人员到达现场时的情况等细节。
警察可以对施暴者进行当场制止,避免暴力行为进一步升级,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若家暴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而告诫书也是日后处理家暴案件的重要证据。
2.报警后常出现的问题
证据不足:很多时候,家暴现场可能没有其他证人,或者受害人没有及时对伤情、现场进行记录等,导致警方难以认定家暴行为的存在。
-调解优先:部分警察可能会倾向于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而没有充分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使得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
施暴者否认:施暴者往往会否认家暴行为,称是双方的正常冲突或者受害人自己造成的伤害等,给警方认定事实带来困难。
三、有效取证方法
1.现场证据收集
拍照录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用手机等设备对家暴现场进行拍照和录像。拍摄内容包括施暴者的行为、自己受伤的部位、现场被打砸损坏的物品等。注意要拍摄到时间显示,并且尽量保证画面清晰、完整,能够准确反映事件发生的过程。如果可能,还可以拍摄到施暴者的面部和身份特征,以及与施暴者的对话,诱导对方承认实施了家暴行为。
保留物证:保留与家暴有关的物证,如带血的衣物、头发、凶器、被损坏的物品等。这些物证可以作为证明家暴行为发生的有力证据,要注意妥善保存,不要随意丢弃或损坏。
2.医疗证据收集
就诊记录:遭受家暴后,应尽快前往医院就诊,并要求医生详细记录受伤情况,包括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受伤原因等。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诊疗花费票据等都要妥善保存。特别要注意,在描述受伤原因时,要如实向医生说明是遭受家暴所致,避免因表述不清或错误而影响证据的效力。
伤情鉴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凭借公安机关开具的委托书前往指定机构进行验伤。伤情鉴定意见是判断家暴行为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对于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
3.警方证据收集
报警回执:报警后,一定要向民警索要报警回执单,这是你报警的证明,上面记录了报警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询问笔录:要求去派出所做详细的笔录,在笔录中要清晰、准确地陈述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施暴者的行为等情况。同时,要确保笔录中明确记载是“家庭暴力”,而不是简单的“家庭纠纷”。
告诫书与处罚决定书:如果公安机关对施暴者出具了告诫书,或者依法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要留存好告诫书和决定书副本,这些都是证明家暴行为的重要文件。
4.电子证据收集
聊天记录:保存与施暴者之间的微信、短信、QQ等聊天记录,查看是否有施暴者威胁、恐吓、承认家暴等内容的信息。可以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进行备份保存,并注意不要对聊天记录进行修改或删除,以保证其真实性。
通话录音:如果施暴者在电话中对家暴行为进行威胁、恐吓或有其他相关表述,要及时进行录音。录音时要确保声音清晰,能够辨别双方的身份和谈话内容。
5.证人证据收集
邻居证言:邻居往往可能听到或看到过家暴发生的一些情况,尽量争取邻居作为证人。可以在事后及时与邻居沟通,请求他们为自己作证,并留下邻居的联系方式。邻居的证言在法庭上具有一定的证明力,特别是与当事人无亲属关系且能够客观中立地陈述事实的邻居证言可信度较高。
亲友证言:如果亲友当时在场,或者曾经听你说过家暴的情况,他们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不过,由于亲友与当事人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相对较弱,但仍然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专业人员证言:如医生、物业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员,如果他们有相关的发现或了解相关情况,他们的证词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例如,医生可以证明你的受伤情况和就诊时的陈述,物业工作人员可能能够提供小区内与家暴相关的一些线索或监控记录等。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施暴者滚出家门
1.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要清楚地指明实施家暴的人是谁。
有具体的请求:比如请求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骚扰跟踪等,明确提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要求。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提供前面收集的各种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家暴或者存在再次遭受家暴的现实危险。
2.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受理与审查: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如果情况紧急,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一般情况下,则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执行:若法院裁定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且其中包含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内容,那么施暴者必须执行。如果施暴者拒不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寻求专业帮助
法律援助:如果受害人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会为受害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心理咨询:家暴可能会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及时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有助于恢复心理健康,走出家暴的阴影。
2.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
-在取证和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避免将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等信息随意泄露。同时,要时刻关注自身安全,防止施暴者因不满而进行报复等行为。可以采取更换门锁、安装监控设备等措施,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
总之,遭遇家暴绝不能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正确的取证方法,收集充分的证据,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就有可能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快速让自己摆脱危险,恢复正常的生活。记住,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一定会为受害人撑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以下是与家暴相关的一些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