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无需缴纳社保的10类合法情形

#企业法务

914浏览

2025-10-06 10:29:38

张海龙

张海龙 律师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退休返聘人员

  已领取养老金或达法定退休年龄,签订劳务合同,企业无需缴纳社保,建议购买商业意外险。

  在校实习生

  全日制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实习,签订三方协议,企业无需缴社保(北京地区无需缴工伤保险,但需购买实习责任险)。

  非全日制用工

  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企业仅需缴工伤保险,其他险种由个人承担。

  劳务派遣人员

  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需在协议中明确责任划分。

  兼职人员(已参保)

  已有单位缴社保的兼职者,新单位无需重复缴纳,需签订劳务协议并按“项目费”结算报酬。

  个体承包经营者

  以个体户身份承接业务(如物流、维修),提供营业执照及承揽协议,企业不承担社保。

  停薪留职人员

  需提供原单位停薪留职证明,确认社保由原单位缴纳。

  协保人员

  与原单位保留社保关系,新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无需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

  自由职业者(如设计师、网约车司机)签订合作协议,非劳动关系不强制缴社保。

  已在其他地区参保人员

  若员工异地社保正常缴纳,企业无需重复参保。

  >注:2025年9月新规新增“承包商派遣人员”(总包单位无需为分包商员工缴社保),共11类情形。

  二、关键注意事项

  劳动关系认定优先

  任何“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均无效(2025年9月《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19条明确)。

  假外包真雇佣、伪装实习逃避社保等行为,将被追缴社保、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证据留存

  退休返聘:保存劳务合同、退休证明;

  实习生:三方协议、实习责任险凭证;

  个体户:营业执照、承揽协议副本。

  地域差异

  部分省份(如浙江、广东)要求为实习生缴工伤保险,北京暂无此规定,但需以人社局最新解释为准。

  重复参保无效

  跨制度(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同制度跨地区重复缴费,仅保留其一,其余退费繁琐且不累计年限。

  三、给企业的建议

  合规优先:社保是法定义务,除非完全符合免缴情形,否则依法缴纳可避免法律风险。

  动态跟踪政策:北京社保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定期咨询人社局或专业机构。

  补充商业保险:对退休返聘、实习生等人员,购买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可转移风险。

  用工关系复杂时,建议通过专业法律渠道确认性质,保障企业与劳动者权益平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