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近年来,婚内AA制协议似乎成为了一种时尚,一些夫妻认为这样可以让双方在经济上更加独立,也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对于全职妈妈来说,婚内AA制协议可能带来的并非是公平和独立,反而可能是深深的伤害,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一、婚内AA制协议的常见情形与初衷
1.常见情形
一些夫妻在婚后选择签订AA制协议,通常会约定双方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各自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包括日常开销、购物、娱乐等。例如,夫妻双方会约定各自负责支付自己的水电费、电话费等,购买个人物品的费用也由各自承担。
对于家庭的共同支出,如房贷、物业费等,可能会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或者设立一个共同账户,双方每月按照约定的金额往账户里存钱用于共同支出。
在债务方面,也会约定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与对方无关。
2.初衷与目的
部分夫妻选择AA制协议是出于对个人财务独立的追求。他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经济空间,不希望因为婚姻而在经济上过度依赖对方,希望保持自己在经济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收入。
还有一些夫妻觉得AA制可以减少因金钱问题产生的矛盾。在传统的夫妻财产模式下,可能会因为谁花钱多谁花钱少、如何理财等问题产生争吵,而AA制似乎可以让财务状况更加清晰,责任明确,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二、从法律角度看婚内AA制协议的有效性
1.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有效条件
主体合格:双方在订约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必须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成年人。如果一方存在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那么所签订的婚内AA制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意思表示真实:财产制约定应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以乘人之危的方式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约定。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家人安全等方式强迫对方签订AA制协议,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内容合法:约定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如限制一方的人身自由、禁止一方与他人交往等条款是无效的;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条款也可能无效,如约定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等。
3.可能导致无效的情形
约定不明:如果协议中对财产的范围、归属、债务的分担等内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在发生争议时,法院可能无法确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导致协议无法有效执行。例如,只是简单地约定“婚后财产AA制”,但对于婚后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是否属于AA制的范围没有明确,就容易引发纠纷。
损害一方权益:当AA制协议的内容明显不公平,损害了一方的合法权益时,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特别是对于全职妈妈来说,她们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和收入来源,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等家庭事务中,如果AA制协议使得她们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无法得到满足,或者无法公平地分享家庭财产的增值部分,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的原则,认定协议无效或对协议进行调整。
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内容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例如,协议中约定一方出轨就必须承担巨额赔偿,且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可能会被认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从而导致该条款无效。又如,约定对家庭贡献少的一方在离婚时净身出户,这种约定可能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不符合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观念,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全职妈妈与婚内AA制协议的冲突
1.全职妈妈的贡献
家务劳动价值:全职妈妈承担着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等。这些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却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部分。据相关研究统计,一个全职妈妈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平均在6-8小时甚至更多,如果按照市场上家政服务的收费标准来计算,这些家务劳动的价值是相当可观的。
子女抚养与教育:全职妈妈在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孩子的日常生活照顾到学习辅导,从培养孩子的品德到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全职妈妈都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她们的陪伴和教育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这种贡献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却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价值之一。
情感支持与家庭和谐:全职妈妈还是家庭情感的维系者,她们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温暖、关爱和支持,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在家庭成员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全职妈妈往往是第一个给予安慰和鼓励的人,她们的存在让家庭成为了一个真正的避风港。
2.AA制协议对全职妈妈的不利影响
经济压力:如果实行婚内AA制,全职妈妈没有了自己的收入来源,而家庭中的很多开支又需要她们分担,这无疑会给她们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例如,在分担房贷、孩子的教育费用等方面,全职妈妈可能会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而感到焦虑和无助。
财产权益受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可能会因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而增值,如房产的升值、投资的收益等。但如果是AA制协议,全职妈妈可能无法公平地分享这些财产增值部分,这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丈夫的收入较高,而全职妈妈因为没有收入只能依靠有限的家庭共同财产份额,在离婚时可能会面临财产分割严重不均的情况。
心理伤害:AA制协议可能会让全职妈妈感到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认可,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价值被忽视。这种心理上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到她们的婚姻满意度和生活幸福感,甚至可能导致夫妻关系的破裂。
四、相关案例分析
1.案例一:江苏李女士案
江苏的李女士和丈夫婚后签了AA制协议,约定收入开销各管各的。之后李女士辞职当全职妈妈,照顾孩子做家务,一忙就是8年。可丈夫事业起来后要离婚,还说按协议李女士分不到他一分钱。李女士不服,直接告到法院。最后法院判决协议部分无效,李女士拿到200万补偿。法院认为,李女士的协议里,她当全职妈妈没收入,却要AA开销,还分不到丈夫的财产,这明显不公平,损害了她的权益,所以认定协议部分无效,并根据李女士对家庭的贡献,判决丈夫给予她200万补偿。
2.案例二:上海张女士案
上海的张女士与丈夫结婚后也签订了婚内AA制协议。张女士为了家庭放弃了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后来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在离婚诉讼中,丈夫拿出AA制协议主张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法院经审理发现,张女士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大量的劳动,而协议中并没有对她的这些付出给予合理的补偿和认可,且协议的执行导致张女士在离婚后面临生活困难。最终,法院判决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部分无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重新分割,适当向张女士倾斜,以保障她的合法权益。
五、对婚内AA制协议的反思与建议
1.对夫妻的建议
充分沟通与理解:夫妻在考虑签订婚内AA制协议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彼此的想法和需求。特别是对于是否选择AA制、AA制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等,要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为沟通不畅而导致协议签订后出现各种问题。
公平合理制定协议:如果决定签订AA制协议,要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到双方的权益和对家庭的贡献。对于全职妈妈或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应该在协议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保障,比如约定给予全职妈妈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者明确家庭财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方式等。
定期审查与调整协议:婚姻生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等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夫妻定期审查AA制协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协议始终符合双方的利益和家庭的需要。
2.对社会的启示
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社会应该加强对《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不懂法律而签订一些不利于自己的协议。特别是对于全职妈妈群体,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公益讲座等方式,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要倡导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婚姻家庭观念,强调家庭的整体性和共同责任。不能仅仅将婚姻看作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忽视了婚姻中的情感因素和家庭的价值。AA制协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个人的经济独立,但不能以牺牲家庭的和谐和公平为代价。
婚内AA制协议并非绝对无效,但对于全职妈妈这一特殊群体来说,确实存在很多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对她们不利的因素。夫妻在处理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时,应该以公平、合理、尊重和关爱为原则,充分考虑到双方的付出和需求,让婚姻关系更加和谐稳定,让家庭成为每个人温暖的港湾。同时,社会也应该为全职妈妈等群体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让她们的付出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
引用法条
与婚内AA制协议效力相关的法条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体如下: -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