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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录手机通话能作呈堂证供吗?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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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0:22:12

苟颖

苟颖 律师

四川锦昕恒律师事务所

  苹果手机系统升级,增加了支持通话录音功能,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在当前的民事诉讼中,有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将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院。那么,通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偷录的通话录音是否具有合法性?符合证据要求的通话录音又该如何采集?

  如今,通过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等数字通信方式正日益取代传统的书信方式,成为人们之间沟通的重要途径。而对通话进行录音,一方面可以让我们便捷高效地对重要的通话内容进行保存,避免因为交流信息庞杂、记忆模糊而导致获得的信息出现遗漏;另一方面,在对交流的事项发生争议时,通话录音也可以十分客观完整地反映通话内容的全貌,帮助还原事实真相。得益于上述功能,通话录音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被广泛运用,在当前的民事诉讼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将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案件事实。

  那么,录音在民事案件中能否作为证据提交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对证据的类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证据分为八个类别,分别是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虽然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将通话录音确定为一大证据类型,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则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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