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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上)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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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5:59:00

云华

云华 律师

北京市东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八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


    (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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