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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伤人,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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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16:09:49

卢佳琳

卢佳琳 律师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之下,动物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除非说能够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因此犬只伤人,饲养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虽然犬只伤人行为在饲养人看来属于极端事件,但经常出现的严重伤人案件让其他城市居民感到并不安全。且一些宠物犬还会出现随地便溺却无人收拾、在居民楼内制造噪音的情况,引发一些居民对饲养宠物的反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饲养动物,与动物相互陪伴。

 

    为避免犬只伤人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城市实现人宠和谐共处,应该怎么做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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