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咨询

841浏览

2025-08-29 17:10:43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按项目参保的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所在的用人单位至项目所在地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且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人员可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为施工人员办理参保,施工人员发生工伤的或以建设项目参保,但施工人员在保险生效时间开始之前或保险终止时间之后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根据规定,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追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