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量刑数额主要依据盗窃财物的价值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特殊情况: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等特定情形下,“数额较大”标准可按50%确定(如500元至1500元)。
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具有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节,数额达到“数额巨大”50%(如1.5万元至5万元),可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具有特定情节,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50%(如15万元至25万元),可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需注意:
各省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调整具体数额标准(如北京、广东等地标准略有差异)。
多次盗窃(2年内3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即使未达数额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
盗窃文物、发票等特殊物品,按相关规定认定数额(如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认定为“数额较大”)。
若涉及具体案件,建议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最新规定进一步核实。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