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律师解答:
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债务承担,都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的权利。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往往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写入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债权人。这是基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考虑。如果允许夫妻通过离婚协议随意约定债务承担方式来逃避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这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产生的原因等因素,确保约定公平合理。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的弱势地位,不合理地将大量债务强加给另一方,在另一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仍可能受到损害,而且这种不公平的约定在法律上也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如果夫妻双方有能力,最好在离婚时就将共同债务全部清偿完毕,避免因债务问题给双方和债权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